4人线下U币换现金获利2300元被判处七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刑罚
ceshi阅读:2025-04-25 17:42:18
4月25日,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发布案件信息。关岭自治县法院审理并宣判一起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案。
四名被告人通过“U 币”与被害人换取现金的方式,帮助他人转移犯罪资金,共计获利2300元。法院审理认定,四被告人均构成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分别判处七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的刑罚,并处罚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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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标题:4人线下U币换现金获利2300元被判处七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刑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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