退以前年度所得税账务处理是怎样的 退以前年度所得税怎么办理

linx阅读:2024-11-08 11:08:11

退以前年度所得税账务处理是指在确定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后,根据财政部(税务总局)《企业所得税法》及相关实施细则的规定,先以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减去本年度减免税额后的税基,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得出企业税额,然后减去以前年度未缴纳的税额,当税额小于等于以前年度未缴纳的税额时,即可完成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处理,即完成了退以前年度所得税账务处理。

拓展知识:以前年度未缴纳税额的处理,依据《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三十六条、第三十八条之规定,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:

1.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大于以前年度未缴纳税额时:由当年**以前年度未缴纳的税额,并补缴相应的利息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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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小于以前年度未缴纳税额时:先补缴当年应补缴的税额,余款由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减免;

3.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等于以前年度未缴纳税额时:由当年**以前年度未缴纳的税额,不再补缴利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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