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发和技术服务是否可以抵扣呢 研发和技术服务是否可以抵扣呢英文

linx阅读:2024-11-12 22:34:01

计入研发费用的原材料的购入进项税额是否能够抵扣,因区分不同情况:《企业会计准则》规定,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,应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。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**性的有计划调查;

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,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,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、装置、产品等。

1、进行研发活动,形成了无形资产:研发活动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应属于用于“非增值税应税项目"",进项税额应转出并计入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。

2、研究后形成研究成果,并利用研究成果,在开发阶段生产出了材料、装置、产品等所耗用的购进货物相应进项税额应允许在销项税额中抵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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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虽进行研究活动,但未能形成研究成果,或研究形成研究成果,但在开发阶段生产材料、装置、产品等时,出现开发活动本身发生失败,因不属于""管理不善造成被盗、丢失、霉烂变质的非正常损失"",亦不属于不得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的其他情形,故前述三种情况,应认为是正常损耗,进行税额可以抵扣,无须转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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