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用发票抵扣联无法认证怎么处理 专票抵扣联认证流程
linx阅读:2024-11-10 08:34:09
依据《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》的通知(国税发〔2006〕156号):第二十六条经认证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,税务机关退还原件,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。
(一)无法认证。
本规定所称无法认证,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或者明文不能辨认,无法产生认证结果。
(二)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。
本规定所称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,是指专用发票所列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有误。
(三)专用**码、号码认证不符。
本文 巴适财经 原创,转载保留链接!网址:/cj/101135.html
声明
1.本站遵循行业规范,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;2.本站的原创文章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,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;3.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。







